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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给他人物品的涉税处理
引用本文:纪宏群.赠送给他人物品的涉税处理[J].税收征纳,2011(6):23-25.
作者姓名:纪宏群
摘    要:实践中,企业因为交际应酬的需要或促销的目的,经常要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或者购进的货物赠给他人。赠送给他人的物品是否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赠送给个人的物品是否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一、增值税方面。对于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因此,将自产、委托加工

关 键 词: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委托加工  视同销售行为  个人所得税  视同销售货物  赠送  营业税  房地产公司  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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