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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企业集团如何建立有效的财务机制
引用本文:童北海,艾水娇.林业企业集团如何建立有效的财务机制[J].绿色财会,2002(11):19-20.
作者姓名:童北海  艾水娇
作者单位:1. 江西省鹰潭市林业局
2. 江西省鹰潭市森林公安局
摘    要:一、加快产权制度改革,为创建有效财务机制提供政策和体制保证 从江西省鹰潭市林业系统来看,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内部政企分开实现形式,建立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强化企业现代化管理.这就必须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在各林场建立相对独立的社会管理委员会,把企业办的学校、医院及其他社会管理服务机构交给社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社区管理机构与企业经营机构分设,职能分离、财务分开.政社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暂由企业和上级补助拨款共同承担,核定基数、定项定额、包干使用.总场与总公司,分场与分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在推进政企分开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以集团总公司为母公司组建木竹加工集团,集团总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的权力,负责集团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同时,理顺母子公司产权关系,建立健全母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以资产为主要连结纽带的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完善集团母公司功能,使其成为集团的战略管理、投资融资、科技开发、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管理、服务中心.要突出抓好以资金为重点的财务管理、投资管理、成本管理和营销管理,为创建有效财务机制提供政策和体制保证.

修稿时间:200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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