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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现状分析及其改革思路
引用本文:王三兴.我国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现状分析及其改革思路[J].价格月刊,2006(6):23-24.
作者姓名:王三兴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改革开放前,电力行业由政府垄断经营,电价由政府统一制定。1985年实施“集资办电”以来,在发电领域实现了多家办电的格局,开始引入竞争,同时实行了多种电价制度,采用以个别成本为基础的成本加成法。1997年开始,电力政企分开并在部分地区试点“厂网分开,竞价上网”。2002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临时上网电价方法。原来与电网实行统一核算.没有单独上网电价的电厂可以核定临时结算电价。2002年底,国电公司拆分重组为2家电网公司、5家发电公司和4家辅业集团公司.同时成立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对电力企业进行监管。这表明,中国电力产业已经打破了原有的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经营模式。但是.电力产业的改革还不够深入,电价改革的政策设计仅是顺应了办电体制的变化.电价调整单纯以促进电力供应能力的提高为目标,没有充分发挥电价在调节供求关系,特别是在引导合理和优化消费电能方面的功能;电价管理过多地模仿或运用一般商品价格的思路和方法.没有充分体现电力生产和电价本身的一些规律和特点:现行电价形成机制仍是成本补偿型的定价机制,由政府管制和确定,较少考虑市场供求因素和资源稀缺程度,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这种电价机制已经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关 键 词:改革开放前  电力行业  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电价制度  电力供应能力  电价形成机制  政府管制  垄断经营  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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