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七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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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知先.村务公开“七要”[J].中国农业会计,19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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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知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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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财务公开已在我国广大农村普遍得以实行,它是加强农村民主理财,改善干群关系,确保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欲使村务公开落到实处,必须做到“七要”:一、财务公开要及时。农村财务要按月或季及时向群众公开,让群众了解近期的收支情况,不可月拖月,季拖季,甚至等到年末才向群众公布一年的“糊涂帐”,乡、县(市)领导应做好督查工作,确保村务及时公开。二、公开内容要详尽。财务收支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应详细列出,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或只公开一个总数,不逐笔公开,或归并于“其他支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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