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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必须退出竞争性行业——与周靖南商榷
引用本文:杨国才.国企必须退出竞争性行业——与周靖南商榷[J].经济问题,2000(7):6-8.
作者姓名:杨国才
摘    要:竞争性行业与非竞争性行业的区分,不是依据是否存在竞争,而是依据竞争因素是否起主导作用。市场功能对企业选择的界定,以及国有经济实质上就是政府经济,决定了国有企业必须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国有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实施“退出”,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国企退出竞争性行业后,在非竞争性行业仍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关 键 词:竞争性  非竞争性  国有企业  退出机制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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