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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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娟.对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理解[J].财会通讯,20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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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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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达竹煤电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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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认为,《企业会计制度讲解》(以下简称《讲解》)对有关建造合同的收入、成本确认的某些解释不十分准确,应予完善。 一、"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固定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承担问题不准确 《讲解》把建造合同分为固定建造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固定建造合同指按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的单价确定工程价款;成本加成合同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讲解》指出,固定建造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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