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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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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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浙江宁波31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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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罪分子往往通过高额利息、高额回扣等方式非法向社会吸收公众资金或者以投资入股、资金互助等方式变相吸存资金。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也危及到公私财产的安全。因此,研究探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然而,由于立法对这一罪名的规定过于粗疏,实践中对何谓"公众",何谓"非法",以及是否应该以"经营货币"为目的尚存在诸多的分歧。本文拟对上述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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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众" "非法" "经营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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