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的会计处理探析 |
| |
引用本文: | 韩冬芳,刘国栋.企业年金的会计处理探析[J].财会通讯,2005(1):52-52. |
| |
作者姓名: | 韩冬芳 刘国栋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
| |
摘 要: | 一、企业年金的提取及会计处理我国企业年金是在企业及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起来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一部分,是职工劳动报酬分期支付中的延期支付部分,职工对这部分价值具有请求权和追索权。因此,企业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要及时确认和计量这一部分递延工资。提取并确认企…
|
关 键 词: | 企业年金 职工工资 个人缴费 会计处理 缴纳 代扣代缴 我国企业 依法 自愿 劳动报酬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