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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申请须知
摘    要:2003年8月1日,"3C"认证制度强制实施工作正式启动,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两年来,"3C"认证在认证目录内容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受到了社会和企业越来越多的关注,继2001年12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包括电线电缆、电动工具等19类132种产品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后,无线局域网产品、装饰装修产品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也陆续被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当中.

关 键 词: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认证申请  3C  2001年12月  消费者权益  保护环境  技术法规  市场经济秩序  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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