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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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J].会计师,2020(1):F0003-F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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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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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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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现将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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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口增值税 增值税征管 普通发票 公路通行费 抵扣 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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