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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研究
作者姓名:刘晓星
摘    要:自1924年捷克斯洛伐克首先创立存款保险制度以来,全球已70多个国家先后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为保护存款人利益,避免因个别金融机构关闭而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冲击,维护金融行业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以及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功能一起被认为是现代金融体系安全网的三大支柱。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的各种风险在强大的国家信用面前被暂时搁置了。随着逐渐向市场经济过渡,大量的中小商业银行和集体金融机构快速过渡,大量的中小商业激烈,经营风险放大。目前我国已有一些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出现支付危机而被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破产和关闭。由于没有适当的市场退出机制,有关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金融机构时常常处于被动的困境,严重影响了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所以,为了最大限度化解金融机构破产带来的风险,保护中小存款人的利益,维护整个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有必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国际惯例,尽快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关 键 词:存款保险制度 理论研究 发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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