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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证据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例外规则研究
作者姓名:贾静远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传闻证据因其证明力问题历来是备受争议的证据种类,在英美法系国家有传闻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一般不具有可采性,不提交法庭质证.我国刑事诉讼法却承认了传闻证据的可采性.我国有必要借鉴英美法系中的传闻证据规则,完善相关法律,在承认传闻证据证明力的基础上完善传闻证据例外规则,对可出庭但拒绝出庭的证人、鉴定人的证词及经过多重转述的证词排除,以实现司法公正.

关 键 词:传闻证据  传闻证据规则  例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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