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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漠视的假通关单号码通关现象
引用本文:邓栋,叶石坚.不能漠视的假通关单号码通关现象[J].中国检验检疫,2006(3):29-29.
作者姓名:邓栋  叶石坚
摘    要:通关单,是由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关凭证,企业只有在办理完检验检疫手续后,才能获得此凭证。根据“先报检、后报关”的通关机制,对于法检商品,海关只有在企业获得合法的通关单以后,才能给企业办理通关手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伪造通关单号码

关 键 词:通关  检验检疫部门  法律效力  企业  手续  报检  商品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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