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漠视的假通关单号码通关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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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栋,叶石坚.不能漠视的假通关单号码通关现象[J].中国检验检疫,2006(3):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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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栋 叶石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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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关单,是由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关凭证,企业只有在办理完检验检疫手续后,才能获得此凭证。根据“先报检、后报关”的通关机制,对于法检商品,海关只有在企业获得合法的通关单以后,才能给企业办理通关手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伪造通关单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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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通关 检验检疫部门 法律效力 企业 手续 报检 商品 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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