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实行混业经营应做好必要的准备
引用本文:邵泽忠,孟宪义.实行混业经营应做好必要的准备[J].上海金融,2001(5):55-55.
作者姓名:邵泽忠  孟宪义
摘    要:(1)在加强专业经营和风险能力控制的基础上,强化国内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能力,塑造和培育我国的全能型金融控股集团,集团对金融子公司的经营进行战略协调,对业务进行管理,,因而金融控股集团在整体上可视为全能型银行,实行金融混业经营,为广大客户提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全方位金融业务.

关 键 词:混业经营  中国  金融业  WTO  监管体系  金融创新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