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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方法
引用本文:曲彩君,刘凤昌,陈秀丽.工业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方法[J].现代审计与会计,2003(5):62-62.
作者姓名:曲彩君  刘凤昌  陈秀丽
作者单位:[1]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2]黑龙江北方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进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根据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

关 键 词:消费品  委托加工  受托方  消费税  委托方  销售  账务处理  根据  税法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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