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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的完善
引用本文:潘李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的完善[J].中国金融家,2005(12):85-87.
作者姓名:潘李美
摘    要:2002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志中国证券市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制度的设立。通常认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并不是国际通行的作法,发达国家由于货币可以自由兑换不需要引进QFII,而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在资本项目未实现货币自由兑换的情况下,通过QFII这一过渡性制度安排有限度地开放资本市场,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外汇资金,

关 键 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货币自由兑换  过渡性制度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市场  新兴市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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