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耶克法治观中“法”的述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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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航光.关于哈耶克法治观中“法”的述要[J].金卡工程,2008,12(11):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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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航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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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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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哈耶克认为并非所有的法律乃他定义的"法治之法",他认为的"法治之法",又称为"自由的法律",它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属性:一般且抽象的、公知且确定、平等适用所有人,是一种应当意义上的法律规则,哈耶克称之为"元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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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属性 法治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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