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运用中止拍卖可化解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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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新泉.适当运用中止拍卖可化解矛盾[J].中国拍卖,2012(4):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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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新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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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拍卖的“中止”,只是暂停一下拍卖程序。它的发生是在拍卖过程中产生的,“中止”拍卖,其法律关系还是继续存在,权利和义务关系并未终结。
在拍卖场上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拍卖过程中发生某些新的特殊情况,对已经正在行使拍卖活动时效期依法加以适当延长.对拍卖活动宣布“中止”.这是符合法律规定且也是一种正常的拍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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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拍卖程序 化解矛盾 拍卖过程 拍卖活动 法律关系 义务关系 客观因素 拍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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