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苹果汁企业VS美国商务部的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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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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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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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2月13日,根据重审裁定和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美国商务部公告了对中国进口的未经冷冻的浓缩苹果汁反倾销税最终裁定结果,北方安德利等6家公司为零税率,福安等4家公司的倾销幅度为3.83%,所有其他未应诉中国公司的倾销幅度维持51.74%不变。 至此,经过4年多的长期抗战,这场中国企业在美国法院状告美国美国商务部的官司以中国企业大胜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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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苹果汁企业 出口贸易 美国商务部 反倾销 应诉机制 倾销幅度 浓缩苹果汁 产业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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