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延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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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该政策于2013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就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将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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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优惠政策 创业就业 国家税务总局 宏观经济形势 税收政策 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 扩大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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