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企业财产 收回风险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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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翁森镇,吴可云,谢伟群.拍卖企业财产 收回风险贷款[J].福建金融,1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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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翁森镇 吴可云 谢伟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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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漳州市工商行
(翁森镇),云霄县工商银行
(吴可云),云霄县工商银行(谢伟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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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商业企业撤销关闭后,遗留亏空贷款的问题如何解决,是当前商业信贷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近年来,云霄工商银行在参与清理整顿公司的过程中,在当地党政和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运用抵偿贷款的办法,解决撤销关闭企业遗留的风险贷款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用企业财产抵偿 消除风险贷款 云霄县商业贸易公司是1984年成立的国营预算外企业。该公司由于承包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截至1989年底,帐面及潜在亏损合计近20万元,结欠银行流动资金贷款34万元,被列为风险贷款大户。根据清理整顿公司的有关规定,1990年3月10日被县政府宣布为撤销关闭企业。针对该公司撤销关闭后遗留的风险贷款问题,云霄县工商行多次组织信贷员深入企业调查,对盘存后的实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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