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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军人应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摘    要:
我现年41岁,是1985年参军的,在部队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乙级伤残(现鉴定为六级),2000年退役后被分配到地方一企业工作。该企业于2005年6月改制。改制后单位对职工身份进行了置换,给予了相应补偿,然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第一次签了5年期限的,第二次签了5年期限的,现仍在单位上班。请问:单位与我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正确?我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 键 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转业军人  企业工作  职工身份  改制后  单位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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