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谐社会社角看我国政府治理边界的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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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鹏,邵凤雨.从和谐社会社角看我国政府治理边界的规范[J].改革与战略,2007(11):143-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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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鹏 邵凤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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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重庆4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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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认清政府治理边界,规范政府行为是实现政群关系、政企关系和政社关系和谐的前提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文章从委托代理的角度认为政府治理边界是政府作为人民的代理者对人民所负有的责任界限,以及政府在转让权力的过程中对其代理者的有效影响限度,指出当前政府与公民、市场、第三部门的边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划清政府治理边界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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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政府治理 治理边界 |
文章编号: | 1002-736X(2007)11-014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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