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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暴力:莫要强奸消费者
引用本文:唐文龙.品牌暴力:莫要强奸消费者[J].中国质量万里行,2007(4):78-79.
作者姓名:唐文龙
摘    要:当你因为厌烦一则电视广告而转换频道时。竟发现很多频道在该时段异口同声地播放着同一则广告。你一定感觉自己被“挟持”或者“强制”着接收了这一广告信息,抑或愤怒抑或无奈,但是无疑你已经成为了广告商超强势宣传的牺牲品,在信息接收上受到了某种超越身体限度上的“暴力”威胁或者侵害。这就是无孔不入的品牌暴力。编者按]

关 键 词:品牌  消费者  电视广告  信息接收  多频道  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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