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暴力:莫要强奸消费者 |
| |
引用本文: | 唐文龙.品牌暴力:莫要强奸消费者[J].中国质量万里行,2007(4):78-79. |
| |
作者姓名: | 唐文龙 |
| |
摘 要: | 当你因为厌烦一则电视广告而转换频道时。竟发现很多频道在该时段异口同声地播放着同一则广告。你一定感觉自己被“挟持”或者“强制”着接收了这一广告信息,抑或愤怒抑或无奈,但是无疑你已经成为了广告商超强势宣传的牺牲品,在信息接收上受到了某种超越身体限度上的“暴力”威胁或者侵害。这就是无孔不入的品牌暴力。编者按]
|
关 键 词: | 品牌 消费者 电视广告 信息接收 多频道 侵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