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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如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作者姓名:魏霞
作者单位:潢川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又一历史丰碑,更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民主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支重要力量。检察机关要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方面,把检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积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建设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  职务犯罪  农村稳定  建设服务  农民群众  职能作用  普法宣传  退耕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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