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流转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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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鑫.宅基地流转制度研究[J].投资与合作,2023(11):19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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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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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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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的权利,这种权利依法是不能单独流转的。但鉴于宅基地上房屋的私有性质,国家允许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流转,即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对于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转让效力认定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这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为厘清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问题,文章提供多个角度和多种方式,希望能获取更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今后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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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宅基地 土地流转制度 财产权利 房屋转让 买卖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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