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林基金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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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剑波,谢异平.育林基金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3(4):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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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剑波 谢异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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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林业厅计财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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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育林基金制度由来已久。育林基金制度的确立,不仅增强了人们的生态意识,而且为林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极大地促进了林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情况的变化,育林基金制度有待从法律上、制度上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一、现行育林基金政策的主要内容1994年,湖南省林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制定颁发了湘林计犤1994犦21号《湖南省集体林育林基金、维简费、林业保护建设费管理办法》,规定了育林基金征管的有关政策。1.征收对象。包括木材、竹材、木制成品、半成品、林副产品、经济林产品。2.征收标准。由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产材县木竹经营、加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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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育林基金制度 中国 林业 征收管理 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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