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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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 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市、厦门市、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备中央管理企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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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资产 评估项目 备案 管理 监督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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