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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信用社进一步发挥作用的问题
引用本文:宋子敏.新形势下,信用社进一步发挥作用的问题[J].农村金融研究,1980(56).
作者姓名:宋子敏
作者单位:黄冈县支行
摘    要:我县信用合作社,从1952年到目前为止,全县有信用社17个,信用分社60个,大队信用站378个,有脱产社干103人,不脱产的信用站干部378人,拥有股金215.000多元,积累996.000多元,每年约组织农村闲散资金近1.000万元、放出贷款400万元左右,相当于国家农贷款的一半。有力地发挥着群众身边的“小银行”和国家银行的助手的作用。但是信用社多次受到极左思潮的干扰破坏,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的问题是: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既不象全民也不象集体的经济组织,限制了信用社作用的发挥。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如何使信用社适应这一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发挥作用,是摆在农村金融工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现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一、现阶段信用社是群众集体的金融组织性质,不宜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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