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企业风险承担
作者姓名:伊志宏  丁艳平  陈钦源  杨圣之
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2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公司治理的功效不仅体现在提高企业经营业绩上,促进企业科学决策,合理进行风险控制,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也同等重要。本文以2012—2017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南京大学联合中国证监会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状况调查,实证检验投资者关系管理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发现:(1)投资者关系管理越好的企业,企业承担的风险水平越低,表明投资者关系管理具有自主性治理效应,能抑制企业过多的风险性行为,从而有效降低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水平。(2)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这一治理效应在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薄弱的企业中更为显著,说明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一定程度上能形成企业内外部监督机制的弥补,从而对企业所承担的风险产生治理作用。(3)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抑制企业过度负债和过度投资降低了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水平,而与此同时,没有证据表明投资者关系管理导致了企业投资不足,从而带来投资效率的损失。(4)CEO财务背景和董秘专业能力的内部因素以及机构投资者调研、网络媒体平台开通的外部因素对于企业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关 键 词:投资者关系管理  企业风险承担  公司治理  过度负债  投资效率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