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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作者姓名:于立金  于桐
作者单位:青岛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因计提减值准备而少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关 键 词: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 累计折旧 可收回金额 账面价值 折旧额 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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