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
引用本文:刘雷.试论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J].新西部,2008(1):229-230.
作者姓名:刘雷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党政办公室,陕西西安710061
摘    要:和谐社会是以法治为前提的社会,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建设。公民法律意识常常作为衡量和评价法治水平的标准和尺度。为了提高整个民族的法律意识水平,使广大公民自发的、零散易变的法律心理上升为自觉系统的法律意识,必须经过法律意识的宣传培养教育。

关 键 词:公民  法律意识  培养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