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框架下的经济特区新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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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欢乔.WTO框架下的经济特区新思维[J].企业改革与管理,2004(1):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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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欢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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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加入WTO以后,最大的变化是特区不特了。根据WTO协定,不能作出限制性或内外有别的优惠规定的事项,如要求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实现外汇平衡等,谁都不得作出规定。这些要求同样适用于特殊经济区包括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今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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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 世界贸易组织 经济特区 中国 经济体制 改革 对外开放 跨国自由贸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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