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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框架下的经济特区新思维
引用本文:朱欢乔.WTO框架下的经济特区新思维[J].企业改革与管理,2004(1):14-15.
作者姓名:朱欢乔
摘    要:中国加入WTO以后,最大的变化是特区不特了。根据WTO协定,不能作出限制性或内外有别的优惠规定的事项,如要求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实现外汇平衡等,谁都不得作出规定。这些要求同样适用于特殊经济区包括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今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一经。

关 键 词:WTO  世界贸易组织  经济特区  中国  经济体制  改革  对外开放  跨国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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