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沈阳市是个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比重较大的城市,1998年5月成立了沈阳市国有资产监事会主席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国有资产的监督,并直接向各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运营机构委派监事会。监事会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对各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运营机构的运营状况和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对市国资委负责。实践证明,一个企业的领导者,如果缺乏监督,完全凭个人意愿或好恶行事,就有可能使工作偏颇与失误,给企业及其职工群众带来损害。尤其是在当前,相当一些企业还存在着董事长、总经理乃至党委书记"一肩挑"的现象,即普遍反映的"三个头衔一个人,三块牌子一个门"。在这种情况下,缺少监督和制衡,就很容易导致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运营行为不规范。因此,健全和完善监事会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必需,是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可缺少的内容。笔者结合了沈阳市国资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此探讨国有资产监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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