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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模式中合同法的时代性发展——以居间合同的意涵与法律问题为视角
摘    要:共享经济是一个舶来品,最早是1978年由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教授斯潘思和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教授费尔逊提出。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极为迅速,经济模式的创新必然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影响。在我国合同法中,居间合同与共享经济的联系十分密切,共享经济对我国合同法的影响主要体现于居间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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