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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次无故拒绝工作停发失业保险金
摘    要: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执行《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中出现的问题,在其官方网站上表示,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三次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并取消其在本次失业期间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关 键 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金  劳动保障部门  失业保险待遇  官方网站  服务机构  职业介绍  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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