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 了保 障 粮食 直补 经 费来 源和 拨 补, 加 强 直 补经 费 的 监 督 管 理,确 保对 种 粮 农 民直 补 工 作 的顺 利 进 行 ,根 据《 国 务院 关 于 进 一 步 深 化 粮 食 流 通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 国 发2004]17号 )和《 财 政 部关 于 印 发〈 实 行对 种 粮 农 民 直 接 补 贴 调 整 粮食 风 险 基金 使 用 范 围的 实 施 意 见 〉 的 通 知 》( 财 建2004]75号 )的有 关 规定 ,特 制定 本办 法 。 一 、粮 食 直补 工作 经 费,原 则 上由 地 方财 政 预 算 安排 ,中 央财 政适 当 补助 。地 方财 政 安排 确有 困 难的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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