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思政背景下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以山东德州学院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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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永坚.大思政背景下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以山东德州学院为例[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2,10(8):138-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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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永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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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德州学院社科部,山东德州,253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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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更新,构建大思政教育体系也应运而生,这无疑加强了对大学思想教育的力量。德州学院从党委领导班子、各院系负责人、辅导员、团总支、就业指导机构、心理辅导站以及社科部各专业教师渐次形成了有机的合作协同机制,共同发力于对在校大学生思想的引导、匡正和提升。在这个小环境中,把必要的法律理念、行为规则意识、维权技术融入到大学生的思想板块,成为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必选菜单。怎样在大思政教育体系中,通过多样的实践教学和灵活的课堂教学实现育人、教书的目的,成为每位思修课老师的教研、也是教学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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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思政体系 法律素养 实践教学 课堂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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