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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物赠与行为正当性与合法性刍议
引用本文:陈文.我国公物赠与行为正当性与合法性刍议[J].新西部,2007(8X):98-99.
作者姓名:陈文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    要:“公物赠与”遍及国家、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及其它与“公”字沾边的单位组织行为之中,法律规定凸现盲区,形成涉公物“财产黑洞”和“权利黑洞”。赠与的正当性是赠与行为的道德与法律底线,赠与行为的正当性表现在目的适利、赠与人适格、数量上适度、质量上适德、程序上适规、动机上适善。基于我国国有财产及集体公物流失严重的现状,应当借《物权法实施细则》制定之良机,对物权法中涉及公物处分权的原则性规定予以具体化,彻底堵塞因“公物赠与”和“公物受赠”而诱发的法权“黑洞”。

关 键 词:公物赠与  赠与正当性  赠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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