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反向假冒”的产品质量责任
引用本文:何云福.“反向假冒”的产品质量责任[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1):20-21.
作者姓名:何云福
作者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一般称之为"反向假冒".反向假冒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从《商标法》上如何确定行为性质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有不少论述.但是,如果"反向假冒"的产品涉嫌产品质量问题,应该追究哪个主体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种交叉调整法律关系的分析还较为少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多元化发展的需求,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反向假冒"行为时有发生,笔者在此试从《产品质量法》角度谈谈对"反向假冒"的理解,并对具体案例中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作初步分析.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