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立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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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树学,刘洪海.依法立信[J].工商行政管理,2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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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树学 刘洪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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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市工商局
(陈树学),大连市工商局(刘洪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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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完备的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是诚信社会规范发展的基础和必然要求。与国外发达国家完善的个人信用法制建设相比,我国信用法制建设尚滞后,建立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需要我们加快制定和完善信用法律法规,尽早出台与信用直接相关的法律,对信用建设定下基本制度框架。首先,开放的信用数据需要法律的明确界定,特别是对企业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对消费者公开信息和个人隐私如何界定,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信用数据的采集和披露十分困难。其次,各部门信用信息没有得到综合利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谁负责归集与信用有关的大量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信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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