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理论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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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应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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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规定,与大陆法系民法相比,在违约责任的构成体系上有着重大的区别。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构成体系包括,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而在大陆法系民法上,其违约责任的构成体系,主要是由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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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责任理论 《合同法》 反思 构成体系 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 大陆法系 赔偿损失 责任规定 实际履行 补救措施 定金罚则 违约金 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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