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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登记瑕疵的法律救济
引用本文:何丽萍.论不动产登记瑕疵的法律救济[J].改革与开放,2009(8).
作者姓名:何丽萍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    要:不动产物权登记是物权理论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它具有维护不动产权利静态安全和保障不动产动态交易安全的功能.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下,因登记机关的工作疏忽或登记申请人的故意或过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错误或疏漏较为常见.本文重点对不动产登记瑕疵救济予以研究,一方面对现有法律相关规定加以小结,另一方面提出完善登记瑕疵法律救济包括统一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化、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完善实质审查制度、完善不动产登记簿等.

关 键 词:不动产登记  瑕疵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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