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证赔偿制度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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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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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公证处,福建,福州,3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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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将赔偿制度引入我国公证领域,建立中国特色的公证赔偿制度是推动我国公证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需要在公证工作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文章对我国公证赔偿的法律属性、公证赔偿的构成要件、公证赔偿的方式及公证赔偿的举证责任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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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法 公证责任 公证赔偿 |
文章编号: | 1007-5097(2006)11-0047-03 |
修稿时间: | 2006-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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