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公共财政下的社会保障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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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远湘.论建立公共财政下的社会保障预算[J].财税与会计,2001(3):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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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远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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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公共财政下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必要性,公共财政的提出,使得我们对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定位和活动范围有了更准确的认识。公共财政实质上是市场经济财政,其存在、发挥作用的领域就是“市场失灵”的领域,也就是说以“市场失灵”为标准,凡是市场能有效解决的,财政不应介入;凡是市场不能或无法有效解决的,财政应有效介入。而社会保障事业正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社会保障不能领先市场经济来有效提供,但它又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外部条件,所以必须由政府来出面组织,无论从资金筹集,还是从使用安排上看,财政在社会保障事业中都占据主体地位。因此,为了发挥政府对社会保障事业的领导和促进作用,必须将社会保障收支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建立社会保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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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财政 社会保障 预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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