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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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晓龙.新《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的影响[J].理论观察,2014(9):9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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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晓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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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西安7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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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辩护律师的申请调查取证权进一步得到保障,但是在批准申请调查取证的主体、批准事由、救济措施、权利介入时间上尚有许多模糊规定,不利于权利的正当行使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护,程序的不公影响了实体公正。在司法实践当中,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还有不少阻力亟待消除,为推动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的实现,需要在诉讼实践中完善取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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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申请调查取证 救济措施 监督与制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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