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已先后实施,为配合这两部重要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颁布了一系列的部门规章,但在工伤保险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有一些问题是体制和机制僵化的原因,需要鼓足勇气去突破有关方面的阻扰;有一些问题是因为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出台相应的细则。一、工伤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统筹层次低成为限制工伤保险发展的瓶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外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但就目前经办中,全国各地统筹范围为地市级或县级,至今尚无一个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