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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之“导”与“道”
引用本文:陈本林.行政指导之“导”与“道”[J].中国物业管理,2012(12):62-63.
作者姓名:陈本林
作者单位:南京正泰置业业主委员会
摘    要:<正>以有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标准,行政指导可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前者是指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文规定的,后者则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论何种行政指导均应遵循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做到合法、合理。物业管理中的行政指导属于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物业管理中的行政指导《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及省、市物业管理相关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都对行政指导进行了

关 键 词:行政指导  物业管理  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  法律根据  居民委员会  街道办事处  区域内  行政法治  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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