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森工林区又好又快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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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长青.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森工林区又好又快发展[J].活力,2012(18):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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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长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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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兴隆林区基层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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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同构建森工和谐社会的关系.摆正林区法院在促进森工林区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的位置林区社会目前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天保工程的进一步实施,使木材生产指标大量缩减.林业局从生产型向管护型、养护型过渡,由此引发了林区社会的一系列新变化.如劳动力大量富余,非生产期没有了固定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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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判职能 和谐社会 司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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