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的第三条路 --丹麦格兰富集团制度创新的经验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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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角奇.家族企业的第三条路 --丹麦格兰富集团制度创新的经验与启示[J].企业管理(北京),2005(12):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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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角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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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李角奇(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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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天,许多家族企业在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不得不面临这样两种选择:要么继续保持家族股东的绝对控股地位和“两权”合一的管理体制,但其发展必然会受到家族企业各种弊端的制约;要么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股东,逐步走上股权多元化和“两权”分离的公司制发展道路,但这样做会动摇家族股东的控制地位,甚至改变家族企业的性质。格兰富集团是一家创建于1945年的丹麦家族企业,它通过企业管理体制的创新,闯出了家族企业发展的第三条路。沿着这条路,格兰富集团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泵类产品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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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族企业 集团发展 制度创新 第三条 经验与启示 丹麦 企业管理体制 公众股东 战略投资者 股权多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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